我想问问大佬们在菲律宾犯法能不能销案控告人是警方
之前被逮的时候各种诬陷加罪硬塞各种犯罪证据在我身上比如把带有粉末的钱放在我手上抹带我去另一个地方取证等一系列恶心的举动当时身上带了公司的10几万p手上的戒指钱包手机任何值钱的东西都被他们分赃了最令人恶心的是连我穿了一年多的拖鞋他们也要菲律宾警察是穷的连鞋子也穿不上了嘛?
十几个警察堵我一个我既不是绑架不是杀了人也不碰毒品,但是就这样在里面关了快一个月。保释出来后,律师告诉我官司会输,移民局查了状态还是正常的,就赶紧回国了。
ps:投稿是想询问群里的大佬们有没有销案的这个说法,还是换个护照就可以正常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