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该团伙的21名成员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庭审持续至下午结束。
群里面有老师直播介绍股票,刚开始我在自己的华泰证券App上购买,赚得还不错。后来老师称扫码下载他们的App,充值后就可以通过券商的一级市场打新股及购买一字板涨停股票。”直到账户内20多万元无法提现,这名被害人才知道,自己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上,对面根本不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而是一个位于阿联酋迪拜的诈骗团伙。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以来,胡某、朱某(均另案处理)等在阿联酋迪拜成立窝点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从国内招聘讲师、业务员等到迪拜的诈骗窝点,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当天出庭的21名被告人或经人介绍,或以人拉人的方式加入上述窝点参与诈骗行为。
从庭审中记者得知,该团伙的具体犯罪手法为:由专人对购得的实名微信号进行“养号”,业务员拿到养好的微信号后,由国内引流团队“上粉”,即将被害人引至业务员的微信号,业务员通过话术、聊天等取得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至相关直播间观看讲师讲课,讲师通过虚构有内幕消息、内部席位等,将被害人引流至诈骗窝点自制的多个诈骗平台进行“投资”充值,后通过修改后台数据等方式让被害人无法提现。从开始聊天到得手,团伙平均在每个被害人身上要花费数星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