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杀猪盘”卷走60余万,义乌男子二审判刑10年6个月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了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质控被告人张某杨犯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杨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张某杨不服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2018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杨等人在菲律宾马尼拉市设立公司,招募吕某1(另案处理)等人作为业务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有组织地对国内女性进行所谓的“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告人张某杨系该公司的两名负责人之一。